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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幾天很感謝NIKE姐陪我東奔西跑..

也感謝舒文和皓皓媽幫我提供意見..



首先..

結婚時後的住宿問題..

已經確定囉..



位於屏東市郊區..麟洛交流道附近..

距離潮州也不會很遠..



四個孩子民宿..



其實這間在三芝也有一間..

是同一家人唷~

非常的地中海風..

想不到以前是豬舍改建的喔~~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假日一間房兩張雙人床..可住4人..

才1800.-



包棟總共4間..可住16人..

民宿主人打我九折..因為我要結婚迎娶的關係..

所以7千大洋有找呢~

改天回去屏東的時候..去看一下..





再來就是婚紗公司的事情了..

昨天去到風荷..

跟他表明我們不拍了..

希望訂金能轉成我們需要的東西..

當時門市小姐還沒跟江經理講清楚..

那經理還說..這樣我們違約..

要請律師跟我們說..

這時NIKE姐就很生氣了..

要請律師誰沒有啊..

我們又沒有要退錢..是要換東西ㄟ..



那個江經理才說..是他誤會了..

所以後來一陣你來我往之後..

我訂婚禮服兩套..就扣掉16000.-

因為挑了婚紗..所以還要給禮祕的獎金和公司..

只剩下4000大洋..

後來是轉成去芊翔訂做一套價值14000的男生西裝..



這算圓滿結束..

因為我們本來就是要一套西裝..

只是可能要選布料和換版型..

又要另外加價了...

因為原本"送"的那套..我實在是不喜歡...





再來再來..

是連身皮衣的事情..

原本昨天下午我就表示我不要這件皮衣..

林店也表示..

跟我沒關係..因為我是消費者..他不怪我..

只是他跟總代理之間的問題..

就是看誰要吸收這件皮衣..

因為尺寸特殊..也應該很難賣的掉..

如果是林店吸收..他就不會在跟總代理買東西..

如果是總代理吸收..總代理就不會再賣東西給林店這個經銷商..



總代理說要給我買黑色車靴和安全帽很低的折扣..

但我和老爺都想到..

我的一雙36號車靴都等10個月..

那我要再換黑色的..

我這10個月都可以再等一次白色皮衣了..

我何苦呢..

不過是說最後一雙停產的XS YU LADY黑色手套..可以讓我白換黑..



後來整晚我家老爺都覺得對林店很過意不去..

所以最後想出個辦法..



讓林店表明是跟總代理站在同一陣線..

看總代理要虧多少..

然後由林店來說服"客人"~(就是我們)

然後林店自己在個人貼補我們租車1次或2次免費..



如果這樣總代理還是要賺錢..

那就真的很超過了..



就當他成本3萬5...

看他是要虧3萬5..

還是認賠..3萬之類的賣給我...

大家以後還是可以做生意..



只是我自己的尺寸問題..

我就要自己去改了..

到時候又不知道要花多少摳摳了...



anyway...

step by step..

everything will be fine..

everything will be set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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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JuLiA茱莉亞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